余姚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余国土告字[]35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余姚市人民政府批准,余姚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朗霞街道欣朗路北侧、朗马路东侧地块等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图片来自网络,文图无涉
一、地块概况、规划条件、挂牌起始价、竞买保证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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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买条件祥见挂牌出让文件和余姚市规划局的规划要求;
2.-号、-号出让地块需与地块所在地政府签订《余姚市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建设协议》。
3.控制指标未单独注明的按照《宁波市产业用地目录(年试行版)》和《宁波市产业用地标准(年试行版)》的通知执行。
4.根据余政办法[]号文件精神,竞得人须在缴纳出让金同时缴纳土地成交款10%的履约保证金;根据甬土资发[]号文件,竞得企业分类综合评价A、B类企业的履约保证金可按照土地成交款5%缴纳。
配图来自网络,文图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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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号地块竞得后须全部自持,不得分割销售、分割转让。
2.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买条件祥见挂牌出让文件和余姚市规划局的规划要求;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参加本次竞买(凡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有关人员以及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
竞得人需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网上报名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非余姚市注册登记的竞得人必须在余姚市注册成立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
三、挂牌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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