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从今天起,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将不再向市民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日前,民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除对涉台公证事项和哈萨克斯坦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以保障大陆居民及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市民政局从本月21日起按此规定执行。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在人们生活中还是较常用到的,如房屋买卖、银行贷款、继承房产、低保、户口迁移、缴税、收养孩子、入职登记、移民、申请保险理赔,等等,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据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统计,去年他们共为市民开具了份(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今年截至9月20日,也已经为需要的市民开具了份证明。
小贴士输入标题据了解,市民政局今后不再向市民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并不表示(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将彻底从市民的生活中消失,只是这类证明以后不再需要市民本人提供。据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人介绍,今后,如果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需要了解核对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的,可以通过开放信息核对端口、公函往来等多种方式,在部门间直接完成信息核对工作,不再需要当事人在婚姻登记信息使用部门和民政部门之间往返奔波。
来源:余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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