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恢复执行案件的管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研究出台《关于恢复执行案件的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对恢复执行案件实行单独管理,设置案件管理台账,明确案件办理时限,指定专人管理。每季度对所有终本案件进行过滤筛查,一旦发现财产线索,第一时间恢复。每月对违反流程管理和时间节点要求的案件进行通报,对承办人采取绩效扣罚、取消评优评先、劝勉谈话等惩戒措施。
截至6月底,恢复执行案件件,到位金额2.64亿元,占总到位金额的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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