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人注意宁波房产交易税费征缴模式今起

发布时间:2020-12-17 21:34:59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日前发布消息,明确从8月20日起,全面启用税库银第三方支付扫码缴税、直联POS机刷卡缴税系统——相应的房产交易税费征缴模式,将有所调整。税务部门表示,此举是为优化营商环境,防范资金风险,推进缴税方式多样化、便利化。

李威男/摄

其中涉及房产交易税费征缴模式调整的内容,主要有3方面:

第一,房产买卖双方的税费,今后需分别支付;并且,每一方的税费,只能全款一次性支付,不支持分拆。

第二,征缴模式调整后,税费支付,暂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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