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余国土告字[]26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余姚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规划条件、挂牌起始价、竞买保证金等:
注:1.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买条件祥见挂牌出让文件和余姚市规划局的规划要求。
2.-号地块至-号地块按“标准地”出让,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与所在地镇政府签订《余姚市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建设协议》,并按协议要求落实相关指标。-号地块、-号地块竞得人竞得土地后须与泗门镇政府签订《产业投资协议》。
3.-地块属小微园建设地块,以工业地产开发模式建设标准厂房,带规划总平面图和建设交付标准出让,采用“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并限定最高竞买价,当报价达到上限价时,采用投报非生产性用房自持比例,当自持比例达到%时,投报非生产性用房无偿移交面积(网上交易系统显示为配套用房面积)。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参加本次竞买(凡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有关人员以及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
竞得人需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网上报名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非余姚市注册登记的竞得人必须在余姚市注册成立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
三、挂牌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北京治疗白癜风的比较专业的医院影响力白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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