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2月27日,由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余姚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余姚市公共场所电梯综合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余市监综〔〕号)文件,希望通过引入“保险+服务”的新机制,提高电梯维保的服务质量,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实现电梯安全管理社会共治。把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公用事业电梯为首批电梯安全综合保险试点范围,引导和鼓励商场、超市、写字楼、宾馆、企业等其他公共场所分步实施,力争到年底实现全覆盖。
近日获悉,人保财险余姚中心支公司与余姚市残疾人联合会进行了推介交流后,于年2月28日正式签订电梯综合保险三方协议。在沟通过程中,市残联对“保险+服务”的电梯安全综合保险十分支持,人保财险通过自主研发的“PICC电梯卫士”维保监控系统,对参加保险的电梯安装近场通讯芯片,实现为电梯维保情况、问题整改的全过程质量监控,以达到延长电梯相关配件的使用寿命,提高电梯乘坐安全性的目的,在风险兜底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了事前管理,对全面提升电梯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电梯综合保险费为元/台·年,每次事故每人最高赔偿限额万元(其中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50万元,每人财产损失赔偿限额50万元),每部电梯每次事故最高赔偿万元,累计最高赔偿万元。投保流程上由电梯使用管理者与人保财险公司签订电梯安全综合保险单,同时与维保单位签订三方协议。
编辑·统筹:余姚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策划·视觉:杰盛兄弟影视文化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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