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都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其中,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的金额是比较大的。那么,目前在余姚,这几种税费都是如何征收的呢?
契税
(买方承担)
首套房
90平方米以下(含)按房价的1%收取;
90平米以上按房价的1.5%收取。
二套房
90平米以下(含)按房价的1%收取;
90平米以上按房价2%收取。
三套及以上
一律按全额契税3%收取。
(包括产权40年的商业住房)
增值税
(卖方承担)
.5.1起
对二手房取消征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满二
房屋产权取得满2年,免征增值税。
不满二
房屋产权取得不满2年,需征收5%的增值税,另需征收0.6%的附加税。
个人所得税
(卖方承担)
满五唯一
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其余
按房价的1%或前后差价的20%收取。如所售房屋的现价低于原来购置时的价格,即房屋未出现增值,可免征所得税。
产权登记费
80元
由买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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