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5月20日前,流动人口子女父母持《余姚市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段学校入学资格审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有关部门办理审定手续。(材料截止日为年4月30日)
二、5月29日前,流动人口子女把经各部门联合审定《余姚市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段学校入学资格审定申请表》递交各乡镇(街道)社务办(逾期不再办理)。
三、6月5日前,各乡镇(街道)社务办把审核通过的《审定申请表》及名单(名单格式统一)交教辅室,城区四街道教辅室把属于城区学校教育服务区范围内的《审定申请表》及名单(父母工作地和居住地均在城区)交教育局基教科。
四、其他统配生报名
6月10日~11日。符合规定统配生条件的山区适龄儿童等到教育局或乡镇(街道)教辅室报名。
五、6月13日~14日,教育服务区内学生报名。对照条件,按照划定的教育服务区,随带户口本、房产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安置协议等材料到学校报名。
报名时填写新生信息表,由学校录入教育局义务段学校招生信息库。
六、6月15日~19日,教育服务区内学生报名情况复核。市教育局和乡镇(街道)教辅室对教育服务区内学生报名信息进行复核。不符合条件的,电话告之家长,并要求其到规定的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
七、6月20日,领取统配入学通知书。
符合条件、通过审定的流动人口子女到各乡镇(街道)教辅室指定的地点领取《入学通知书》(统一格式)。符合规定条件的山区适龄儿童等统配生到教育局领取《入学通知书》。
八、6月21日,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持《入学通知书》和户口簿、《余姚市流动人口子女入学资格审定申请表》,山区适龄儿童等统配生持《入学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学校报到。报到时,填写新生信息表,由学校录入教育局义务段学校招生信息库。
九、6月27日,根据空余学额情况,各乡镇(街道)组织第二阶段招收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预报名,预报名地点和招收办法提前公布。城区四街道第二阶段招收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办法由教育局和四街道协商决定。
十、7月5日,各乡镇(街道)或学校按规定做好录取工作。未录取的,通知家长。
十一、7月6日,录取学生到学校报到。报到时,填写新生信息表,由学校录入教育局义务段学校招生信息库。
城区20所小学(校区):东风教育集团、阳明小学、新建小学、凤山小学、富巷小学、新城市小学、舜北小学、舜水小学、长安小学、瑞云学校小学部、康山小学、第一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花园小学、世南小学、江南新城小学、兰江小学、姚江小学。
来源:余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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