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余国土告字〔〕27号
图片来自网络,文图无涉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余姚市人民政府批准,余姚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2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
(点击下表格可查看大图)
注:1.-号地块商业比例不超过4%,竞得人须在竞得土地后5个工作日内与余姚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及梨洲街道办事处签订安置房回购协议。2.其他设计要求详见余姚市规划局的规划要求。二、竞买资格及要求:满足挂牌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及有关人员(有关人员指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及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非本地企业法人在竞得后必须在余姚市注册企业法人。三、竞得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有底价的须达到或超过底价)。四、挂牌方式:本次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余姚市国土资源局 年9月30日
余姚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余国土告字〔〕26号
图片来自网络,文图无涉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余姚市人民政府批准,余姚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泗门镇大庙周村临周江南侧地块等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规划条件、挂牌起始价、竞买保证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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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买条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和余姚市规划局的规划要求。2.-号地块至-号地块按“标准地”出让,竞得人应与所在地镇政府签订《余姚市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建设协议》,并按协议要求落实相关指标。-号地块、-号地块竞得人须与泗门镇政府签订《产业投资协议》。3.-地块属小微园建设地块,以工业地产开发模式建设标准厂房,带规划总平面图和建设交付标准出让,采用“限房价、竟地价”方式,并限定最高竞买价,当报价达到上限价时,采用投报非生产性用房自持比例,当自持比例达到%时,投报非生产性用房无偿移交面积(配套用房面积)。竞得人须与马渚镇政府签订《马渚镇美妆小微企业园项目投资协议》。地块一、二之间有30米南北向道路,由竞得人按市政道路标准和马渚镇政府要求(具体见投资协议)进行配建,建成验收后无偿移交给马渚镇政府。二、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参加本次竞买(凡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有关人员以及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竞得人需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网上报名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非余姚市注册登记的竞得人必须在余姚市注册成立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三、挂牌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余姚市国土资源局 年9月30日
来源:余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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