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事谁卖了我家的房余姚刘女士蒙了

发布时间:2017-11-10 18:03:35 
市民刘女士来电

我和老公陈某结婚后在余姚市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产权证只登记在陈某名下,我们一家三口共同居住在该房屋有8年了。上个月,袁某突然上门让我们全家搬走,我感到莫名其妙,袁某说陈某早已把房子卖给他了,并拿出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给我看,果然是陈某本人签字的合同。请问律师,未经我们同住家属同意,陈某与袁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本报常年法律顾问汪宇波律师解答:

这是涉及合同效力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权利人个人购买所得的房屋,配偶或者其他亲属因婚姻或者亲属关系形成了共同居住的事实,房屋所有权人有义务保障其居住的权益,但是该权益的存在并不构成对房屋所有权人处分房屋的限制,也就是说,没取得在房屋内共同居住的其他成员的同意,并不影响房屋所有权人对外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因此,陈某作为该房屋所有权人,未经同住家属同意,与袁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受法律保护。

来源:余姚新闻网

版式编排:余姚日报全媒体编辑阮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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