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余姚市房地产市场和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近日,余姚市地产市场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内容包括调整竞买保证金比例、增加住宅用地竞价模式、鼓励托底竞买、适当放宽出让金缴纳期限等方面,帮助房地产企业纾困,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
调整竞买保证金比例。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适当降低竞买保证金比例,缓解竞买人资金压力。地块成交后,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前,应将竞买保证金与地块实际成交价20%的差额部分补足,作为出让合同的定金(可抵出让金)。
增加住宅用地竞价模式。坚持优化土地供应结构,调整普通商品住宅用地竞价机制,根据供需关系,实施住宅用地差别化供应调节,保持合理房地价差,参照宁波、杭州住宅用地“线上竞价+线下摇号”的模式,新增“限地价、摇号”的竞价模式,即在溢价达到上限价格时(溢价率30%前),不再竞配建,而是改为线下摇号。
鼓励托底竞买。为确保商住用地成功出让,鼓励企业托底竞买。对托底竞买并最终竞得土地的企业,在按时缴纳第一期土地出让金(成交总价的50%)的同时,剩余出让金可按照托底竞买(预申请)约定缴纳;对托底竞买但最终未竞得的企业给予前期费用补助(城区每亩2万元以内、乡镇减半)。
适当放宽出让金缴纳期限。将商住用地出让金缴清期限放宽至自成交之日起6个月以上,最长不超过1年。在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企业按规定缴纳第一期土地出让金(成交总价的50%)后,办理土地交付手续;同时经竞得企业书面申请,可凭土地出让合同、宗地交付记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许可手续,剩余土地出让金在办理房屋预售证或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前(以先到时间节点为准)缴清。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
转载请注明:http://www.yuyaoshizx.com/yyswz/95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