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甲、李乙、李丙的父亲早年亡故,母亲前不久也去世了。李甲想起老母亲还有张银行卡,卡里还有点钱,便想取了给老母亲办后事用,剩余的顺便兄弟几个一起平分了。但让李甲大吃一惊的是,钱是能取,但是里面的钱却只剩下了几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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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母亲这张银行卡的密码三兄弟都知道,平时谁有个急用都会去银行ATM机取,李甲便把李乙、李丙叫来问个清楚。李乙见瞒不住了,便交代是自己偷偷取了,用来还赌债了,但表示想让他还钱是不可能的,反正钱也不是李甲和李丙的。李甲、李丙气不过,便来到余姚市公证处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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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员了解了李甲、李丙的情况后,告诉他们: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李甲兄弟仨的母亲去世以后,她的银行卡里的钱就是遗产了。如果老人没有遗嘱,也没有跟别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话,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因为李甲、李乙、李丙的父亲早年亡故,外公外婆也都已不在世,那么此时李甲、李乙、李丙作为子女,三个人是老母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当然,经过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也就是说,如果李甲、李乙、李丙三个人经过协商了,并且李甲、李丙同意老母亲的钱全给李乙,那李乙独自取了,自然是没问题。但是,李乙却在李甲、李丙都不知晓的情况下,自己偷偷取了,这一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擅自处置遗产的行为,应当属于无效。同时公证员告诉李甲、李丙,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怎么分,应当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来源:余姚市公证处
编辑:徐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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