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富阳分局拟招聘编外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不动产登记辅助性工作岗位。
招聘条件
1.具有杭州市富阳区户籍人员;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年龄在年9月1日后出生,且年满18周岁;
4.已取得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专业不限;
5.本人无行政、刑事处罚和党政纪律处分;
6.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年9月5日-6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富阳分局12楼室。
3.报名方式:报名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到规定地点报名。
4.资格审查:报名过程中对报名者的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方可进入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及考察程序。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两倍的,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5.招聘测试:①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进行笔试和面试,每个科目满分为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分数从高到低进行递补;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少于30人的,不再组织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③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
6.体检及考察:面试后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及考察程序(符合“招聘测试”第②条因人数原因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的,按面试分计算总成绩;测试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7.本批次招考录用人员一年内如有减员情况的(包括辞职、解聘、开除等),在本期入围面试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等程序,合格的办理录用手续。
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按我区编外用工有关标准执行,聘用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首次就业的按有关规定设置试用期。
本公告自年8月28日起至年9月4日下午5:00止。
联系人:孙希晴、李轶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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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富阳区国土局
编辑胡红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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