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将于年2月17日10时起至年2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静安区余姚路弄6号室房产,建筑面积:.00平方米;权证号:静;权证核准日期:年2月28日;房屋类型:公寓;竣工日期:年;总层数:33。 土地宗地号:静安区曹家渡街道街坊58/1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8-10至-8-9止;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宗地(丘)面积为.00平方米;四至情况:东至泰州路,南至余姚路,西至武宁南路,北至安远路。 评估价:万元 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年2月17日10时起至年2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四、咨询、展示看样时间: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东方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看样需预约或至现场登记,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看样。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七、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2月14日16时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司负责向本院反馈。 八、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年3月5日16时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九、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一、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快递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若当事人未收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拍卖事项已经通知。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年2月14日16时前;联合竞买人应于年2月14日16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东方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朱女士-金先生 联系 举报监督--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年1月7日
标的地理位置
标的照片
拍卖标的物:上海市静安区余姚路弄6号室,建筑面积.00平方米。
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
拍品所有人:周某某、周某
标的实际状况(使用、占用、租赁情况):.12.13查询时有人占用
户口情况:.12.12查询时无户口
钥匙情况:无
欠费情况:该标的物业管理费为.7元/月,自年1月1日至今未缴纳。(调查日期:年12月13日)
该标的无水、电、煤气费欠缴情况。由于时间延长,欠费时间相应增加,欠费金额及相应滞纳金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调查日期:年12月16日)。
权利限制及其他瑕疵情况:
1、被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查封(期限:-8-14至-8-14)
2、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查封(期限:-5-4至-5-4)
3、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查封(期限:-11-14至-11-14)
4、抵押权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债权数额:元;期限:-4-16至-4-16)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
1、房屋权属状况:
上海市静安区余姚路弄6号室,建筑面积.00平方米;房产权证号:静;核准日期:年2月28日;房屋类型:公寓;房屋结构:钢混;所有权来源:买卖;竣工日期:年;总层数:33层;共有情况:共同共有。
2、土地权属状况:
土地宗地号:静安区曹家渡街道街坊58/1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宗地(丘)面积:.00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年8月10日至年8月9日止。
3、四至情况:
标的东至泰州路,南至余姚路,西至武宁南路,北至安远路,处于内环线以内;所在物业名称为“均泰丽轩”。
4、建筑物基本状况:
所在建筑物总高33层,外墙涂料为主、局部面砖贴面、铝合金窗;标的位于东侧6号单元内,平面布局为两梯三户(有电梯);房型为三室二厅二卫,一间卧室及客厅朝南、两间卫生间朝西、两间卧室及厨房朝北。
5、周边环境:
标的位于曹家渡板块,周边主要有阳光名都、达安花园、静鼎安邦府邸等住宅小区,所在区域住宅聚集度较高;所在区域公建配套设施较齐全,主要有:兴业银行、静安小学、静安区第二中心小学、康定中学、医院、静安区工人体育场、悦达广场等,周边外部公共服务设施较完善。
6、交通状况:
周边主要有94路、路、路、路等公交线路,距离轨道交通13号线(武宁路站)约米,交通便捷度较便捷。
7、特别说明:
(1)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2)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罚、甚至拆除,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3)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4)拍卖标的目前有人居住,本院负责清场。清场后拍卖房屋所附装修以及房屋内留存的室内物品所有权随拍卖标的所有权一并转移至买受人,具体以交付时房屋所附装修及室内物品现状为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更多拍品信息
转载请注明:http://www.yuyaoshizx.com/yystc/58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