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5月1日起,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进入新年度。记者昨天从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因医保系统年度处理需要,从年4月30日16时30分至5月1日13时30分,宁波医保结算系统将暂停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实时交易结算服务。
涉及范围包括宁波大市区域内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届时,我市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结算将暂停,同时省级“一卡通”交易结算也将暂停。
网上服务也将停止在此期间,网上(浙江政务网、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医保通APP、
此外,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还有已发生的医疗费用尚未报销,根据自身情况想在本年度完成报销的,请在28日前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撰稿:余姚日报全媒体记者沈媛仪
版式编排:余姚日报新媒体事业中心肖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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