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车秩序,改善道路交通环境,余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自年8月1日起在阳明东路61号等18个点的城区道路,利用道路监控设备对路口、路段机动车辆违法停车行为(含车内有人临时停车)实施非现场自动抓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新启用高清电子警察设备公告为进一步减少交通事故,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有效遏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现将我市从年8月1日起新启用(含升级)的新一代高清电子警察设备公告如下:
来源:余姚生活网资讯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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