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拼车余姚两乘客因路线问题发生肢体冲突

发布时间:2018-1-12 18:32:43 

10月3日晚上,张某回忆,当天晚上18点49分左右,她在江南新城用手机叫了一辆滴滴快车,目的地是华联商厦,并选择了“愿意拼车”这一栏。过了一会,车子来了,当时车上已经有了一名男乘客李某和他的孩子,李某是去五彩城的。

上车后,她对司机说,其实她的最终目的地是丰南桥旁的海风数码港,但她想顺路去华联商厦附近取一下东西。当时司机和李某都同意了,但是路上有点堵,慢慢地,李某开始有些不耐烦了,当司机开到余姚书城旁的十字路口时,因为离海风数码港不远了,所以李某要求她下车走几脚路,他们要右拐去五彩城了。

她觉得自己怀有身孕走路不方便,要求司机再开点过去,而当司机开过十字路口时,李某发火了,并与她发生了口角。争吵中李某打了她一拳。

李某是在汽车南站叫的滴滴快车,想带孩子去五彩城和同学一起玩。李某说,张某上车时说是要去华联拿东西,然后再把她带到富巷,他当场就不同意。后来张某说那就到余姚书城好了。当车子经过南雷路的时候,正好遇到了一起车祸,路上比较堵,而他的孩子的同学已经到五彩城了,他心里有点急。

到达华联商厦后,司机的手机上已经显示张某到达目的地了,但随后张某又让司机去一家数码店拿东西。李某表示,两人在争执时,他并不知道张某是孕妇,而且他也没有动手打张某,两人只是相互拉扯了一下。

由于张某六天前刚做完试管婴儿,虽然当时身体无恙,但她还是不放心,直到后来去杭州做完检查发现一切都正常后,她才放心。因双方都有过错,最后,在阳明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李某承担了张某去杭州检查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共元。

阳明派出所调解员罗海青点评:拼车时如果要临时改变路线,须与同车乘客协商,不能自作主张,而产生肢体冲突更是不应该。该案件中,如果双方能多为别人考虑一点,就不会发生冲突。

撰稿:余姚日报全媒体记者钟桑桑

版式编排:余姚日报全媒体编辑徐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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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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