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任萍)近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年余姚中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余姚中学招生有关事项。根据年余姚市高中段事业计划,余姚中学计划招生12班人,分自主招生、定向招生和统一招生三大类。
被余姚中学录取的新生必须是符合普通高中报考条件并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读满三年初中,且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应届生。
自主招生名额不多于招生总数的20%,由余姚中学自主录取并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确定人选。
定向招生名额为招生总数的60%,对象必须符合余姚中学报考条件,必须在我市初中三年中无转校、无在非电子学籍所在初中就读经历,且学生应该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达到3B及以上。
余姚中学定向分配名额的75%以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为依据基本均衡分配;剩余25%名额根据初中学校办学水平、年度发展性评价和规范办学等情况统筹分配。对前一学年以来有分快、慢班或有招生违规行为的初中,一经核实,削减该校按学生人数分配的名额,被削减的名额划入统筹分配名额。
定向生录取时,余姚中学以初中学校为单位,一校一线,在自主招生和统一招生结束后,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具体录取办法为:按余姚中学招生总数的2倍人数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即“基准线”。山区学校“基准线”下降5分。各初中学校在“基准线”以上按定向生分配名额数择优招收,额满为止。若初中学校无上“基准线”的考生,则可下降10分,录取不超过1人。
考生总分相同时,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和综合素质结果相同则先比较数学成绩;若数学成绩相同,再比较数学、语文二科合计成绩;若数学、语文二科合计成绩相同,再比较数学、语文、英语三科合计成绩;若数学、语文、英语三科合计成绩相同,再比较数学、语文、英语、科学四科合计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简称同分录取原则)。余下名额采用分配与统筹相结合的方式予以录取,即民办学校的空余名额,在民办学校达到“基准线”而未被录取的学生中择优录取直至额满;公办学校的空余名额,在公办学校达到“基准线”而未被录取的学生中择优录取直至额满。若上述录取办法结束后仍有空余名额,按“定转统”处理,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时,按同分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统一招生名额为剩余名额。自主招生后,剩余名额在全市符合余姚中学相关条件的学生中,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时,按同分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余姚中学录取的先后顺序为:自主招生,自主招生计划未能完成的,计入统一招生计划;统一招生;定向招生;“定转统”招生。
本文来源:余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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