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我省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规定及我市有关防疫工作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市行政复议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通告一、自年2月3日起,市行政复议局的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暂停当面解答申请行政复议咨询,暂停接收申请人当面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恢复时间视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疫情防控期间,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请选择通过网上平台、邮寄、传真等方式申请。(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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