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省、宁波市和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序做好政务服务工作,现将余姚市行政服务中心2月10日起至疫情应急响应终止日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远东摄
在疫情防控期间,我们继续倡导非紧急事项延后办理,对确需办理的紧急事项,尽可能请通过网络进行不接触自助办理。
1、网上办。请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余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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