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义务教育段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工作是加快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有序调控流动人口总量、推动素质提升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流动人口子女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现就做好年义务段学校招收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入学条件
秋季入学条件1.有稳定职业(父母至少一方与余姚市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2.在我市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父母至少一方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中的用工单位或营业执照中的单位一致);
3.在我市父母双方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一年及以上;并有暂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两证地址相符;
4.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的材料1.在我市区域内和用工单位签订的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
2.目前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的证明;
3.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已经取得一年及以上的《浙江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并有暂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两证的地址相符;
4.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签发的,并由我市乡镇(街道)计生部门查验盖章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余姚市卫生和计生部门一个月内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等”。
以上资料需准备好原件和复印件,各类资料截止日为年4月30日。
入学程序
(一)填写《余姚市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段学校入学资格审定申请表》。对照以上入学条件,符合所有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父母填写表格。表格可在余姚市教育信息网上下载,也可以在各报名点领取。
(二)报名及初审。在规定时间(年5月7日、8日报名,逾期一律不再受理),流动人口子女父母持《余姚市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段学校入学资格审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报名点报名。报名点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收下《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报名点汇总初审通过名单,于年5月11日前把汇总名单及《申请表》和相关复印件上报乡镇(街道)社务办。报名点的设置,城区四街道由市教育局和所在街道协商后由教育局统一公布,其余由乡镇(街道)自行确定、公布。
(三)乡镇(街道)社务办组织审定。乡镇(街道)社务办在收到报名点上交的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年5月31日前)组织有关部门完成审定。审定时,有关部门在每份《申请表》上写明审定结果,并盖章签名,再由乡镇(街道)社务办签署审定意见。审定未通过的,材料退回报名点,报名点及时通知家长,并退回材料。社务办做好流动人口子女入学资格审定资料的存档及有关统计工作。
年6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社务办把审核通过的审定申请表及汇总名单交教辅室,城区四街道教辅室把审定申请表及名单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四)安排入学。教辅室或教育局基教科根据区域教育资源分布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子女进行统筹安排,并开具入学通知书。接收学校通知家长在规定时间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点击左下“阅读原文”了解更多
来,为新余姚的幸福生活点!
来源:余姚市教育局
视觉:杰盛兄弟文化传媒
赞赏
长按鍥藉唴娌荤枟鐧界櫆椋庢渶濂界殑鍖婚櫌鍖椾含涓鍖婚櫌鏄獥瀛?
转载请注明:http://www.yuyaoshizx.com/yysfj/6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