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

发布时间:2020-10-9 12:51:5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宁波市委和余姚市委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将疫情防控期间相继出台的《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意见》(甬党发〔〕4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惠企政策尽快落地见效的通知》(甬政办明电〔〕2号)、《中共余姚市委余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余党发〔〕7号)、《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帮扶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意见》(余政发〔〕4号)等政策尽快落实到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惠企政策落实工作,加快各类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有效解决企业及个人的“急难愁盼”问题。要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减少企业申报材料,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理手续,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个人尽快享受到各项惠企惠民政策,形成政策叠加效应、累加红利,确保“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

  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街道)政策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精准指导,做好相关工作的对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已经出台的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帮扶政策,要立即制定可执行可操作的办理流程细则和申报指南,将各项惠企惠民政策尽快落实到位。

  三、凡属于乡镇(街道)受理的兑现申报事项,各乡镇(街道)要做好政策落地的具体承接工作,成立专门实干班子,明确政策兑现职责,细化工作方案,指定便民服务窗口统一专人受理,一站办理,加快政策兑现速度。同时,要及时对外公布联系咨询电话。

  四、疫情防控期间各类惠企惠民政策由市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对外发布。各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并做好相关政策的具体解读工作,使各类政策易于知晓,便捷群众申报办理,进一步增强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3月3日

附件详见点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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