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余国土告字〔〕28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余姚市人民政府批准,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河姆渡镇罗江村二大线西侧、寺慈线北侧地块等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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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块概况、规划条件、挂牌起始价、竞买保证金等:
(点击表格,可大图查看)
注:
1.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买条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和规划条件;
2.地块按“标准地”制度供地,竞得人需与所在地政府签订《余姚市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建设协议》;
3.根据余政办发[]号文件精神,竞得人须在缴纳出让金同时缴纳土地成交款10%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担保、保险公司保函等形式);根据余土资发[]60号文件,竞得企业分类综合评价A、B类企业的履约保证金可按照土地成交款5%缴纳。
4.-99号地块项目须符合宁波市“”产业投资导向目录中的新兴产业,建成前不得转让,建成后转让,受让人产业也须符合宁波市“”产业投资导向目录中的新兴产业。
(点击表格,可大图查看)
注:
1.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买条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及附件和规划条件;
2.-号地块需带建地块东侧、南侧防护绿地平方米,建设标准不低于元/平方米,需与综合功能服务站地块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建成后无偿移交给中意宁波生态园管委会指定的管委会下属国有公司。该绿地土地以划拨方式供给中意宁波生态园管委会指定的管委会下属国有公司,供地规费约68万元由竞得人承担(具体按实际需缴纳金额为准)。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满足挂牌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及有关人员(有关人员指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及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
非本地企业法人在竞得后必须在余姚市注册企业法人。
三、竞得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有底价的须达到或超过底价)。
四、挂牌方式:本次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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