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余姚市纪委通报了一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在一起违法建造别墅事件中,多名干部监管不力被问责。
事情源于一桩违法建设事件。
年6月,余姚市梨洲街道苏家园村村民朱百军在未经依法批准情况下,在梨洲街道最良村最良路28号地块,拆除原有厂房,违法建设别墅。
年7月至10月,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梨洲中队中队长符旭东得知上述违法建设别墅的情况后,存在“等、拖”的思想,虽先后有向梨洲街道分管城建城管工作的副主任杨建苗汇报、下发停工通知书、口头要求不具备执法资格的第六网格组现场巡查劝阻等行为,但未有效组织执法力量对朱百军的违法建设行为及时进行制止,而是被动等待领导下达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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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苗在多次得到符旭东的情况汇报及市“三改一拆”办下发《行动督办单》后,未采取有力措施阻止违法建设,也未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即违即拆快速处置措施。市国土资源局江南国土资源所所长任钢何,未履行辖区内集体土地上的共同监管责任。导致同年10月,该地块内6幢违法建设别墅结顶。
年5月16日,该处违法建筑被省级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
后经梨洲街道办事处及国土、规划、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单位责令,朱百军已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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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余姚市监察委员会分别给予工作作风懈怠的梨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杨建苗、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梨洲中队中队长符旭东警告的政务处分;市国土资源局给予工作作风懈怠的江南国土资源所所长任钢何行政警告处分;同时,对负有监管责任的梨洲街道办事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涉及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给予约谈等处理。
今天上午,宁波市三改一拆办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
此案再次给敲响了警钟。“三改一拆”行动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市各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抓好责任落实,大力推进“号而未拆”等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拆除,在加快存量违建“清零”的同时,加强新增违建的防控管控和责任追究。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在中心工作推进中,要切实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时刻教育警醒自己,令行禁止。特别是当前情况下,“三改一拆”工作已经进入到了深水区,各级相关部门要一鼓作气,全力推进这项作的顺利展开。
另据介绍,年我市目标拆违万㎡,完成“三改“万㎡(其中城中村改造万㎡)。确保再创1个“无违建县(市、区)”,3个“基本无违建县(市、区)”,实现“无违建创建县(市、区)”全覆盖。截止今年5月底,我市累计拆除违法建筑.61万平方米,占全年任务46.76%。累计完成“三改”总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占全年任务62%。其中累计完成改造城中村户,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改造旧住宅区户,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改造旧厂区个,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拆后利用土地.61万平方米,拆后利用率82.43%。
自开展“三改一拆”行动以来,截至今年5月底,宁波市累计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01亿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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