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社保新系统8月2日上线这些调整要注意

发布时间:2017-8-12 11:06:20 

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社保新老系统切换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一体化总体规范》的统一部署,社保新系统将于年8月2日上线运行,同时将停止使用原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为确保新老系统顺利切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业务系统切换安排

余姚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于年7月23日至年8月1日进行新老系统切换,切换期间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各社保服务窗口(含乡镇、街道社保中心)、网上申报系统将暂停办理社保登记、参保、中断、终止、补缴、转移、待遇支付等各项社会保险业务。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停银行缴费业务。

(三)医保中心服务窗口将暂停办理医保关系转移、职工医保退休补缴、医保个人账户清算等相关业务。

二、业务恢复操作安排

年8月2日上午8:30,全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恢复正常使用,社会保险各项业务均可正常办理。

特此通告

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7月13日

余姚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关于社保新系统上线有关业务注意事项的通知

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一体化总体规范》的统一部署,社保新系统将于年8月2日上线运行,现将上线后的有关业务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系统上线运行后,部分业务办理流程有所调整,请所有参保者及用人单位及时   1、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申报资料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养老保险中断补缴的申报资料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因社保缴费银行账户余额不足导致医疗保险缴费中断1个月的,第二个月系统会自动扣缴,扣缴成功次月起恢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因欠缴而中断医疗保险缴费超过1个月未超过6个月的,系统将不会自动扣缴,参保人员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再次参保及补缴医疗保险费手续,并在扣缴成功次月起恢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因中止医疗保险关系或欠缴而中断医疗保险缴费超过6个月的,不允许补缴,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再次参保手续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恢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为不影响医疗保险待遇,请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及时   4、年6月及以后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根据余人社〔〕29号文件,由所属乡镇、街道社保中心通知其办理退休、延缴、转移、退保等各类业务。

  5、职工基本医保缴费年限核定与职工医保退休补缴(或按月延缴)手续在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的当月同时办理。

  6、用人单位的新老单位编码数据在8月1日后到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7、用人单位的网上申报业务可以到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月度关账时间将与宁波市级社会保险统征系统同步,即为每月23日。每月24日至月底关账月结期间,暂停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

  三、其他未列明事项详见社保服务大厅通告或   特别提醒:对非社保机关发布的各类有关社会保险的虚假信息,请参保者切勿相信,以免造成损失。

  感谢广大参保者长期以来对社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社保新系统上线期间,可能会出现社保服务大厅拥堵、等候时间过长等情况,请广大参保者及用人单位在不影响业务事项办理前提下,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尽早来社保办理相关事项。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对参保者和用人单位办理社保业务的影响,对于带来的不便请予谅解。

  特此通知

  余姚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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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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