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纪委查处4起违规案件,公开通报来了

发布时间:2021-9-15 13:19:21 
国庆、中秋临近,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1朗霞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张剑耀违规发放福利、超标准接待等问题。年2月,张剑耀在担任小曹娥镇党委委员,分管镇老年服务中心工作期间,擅自将一部分食堂海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本人及其分管的部门工作人员,合计价值余元;年,个人决定在老年服务中心超标准购买公务用茶,超额元。此外,张剑耀还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并在违规借贷专项治理中未如实报告。年2月,张剑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还。2

黄家埠镇回龙小学校长罗红伟、总务主任兼报账员诸建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年12月至年12月,罗红伟违反规定,经该校行政会议决定,授意总务主任兼报账员诸建斌通过虚报冒领的手段,在专项经费中开支元,实际违规发放给本校11名参与相关工作管理值班的在编人员。年6月,罗红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诸建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受到组织处理,违纪款已收缴。

3

河姆渡镇自来水厂负责人张平、原副厂长黄国明违规发放福利问题。年1月、4月,张平伙同黄国明,采用虚开材料发票的方式,套取公款元,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年6月,张平、黄国明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4兰江街道凤亭村党总支书记张金忠超标准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问题。年至年,张金忠采用虚报冒领的手段,违规套取村集体资金.84元,用于购买村接待用茶叶、违规发放福利补贴。年7月,张金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消息来源:清廉余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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