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指标(详见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宁波市户籍或生源(宁波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在宁波)全日制普通高校年应届毕业生和宁波市常住户口、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已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社会人员。年10月1日至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可以用原已取得的学历或研究生学历报考,户籍不限;具有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户籍不限。
3、公务员、现役军人、现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含在读专升本、在读研究生)不能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不能报考;在相应人事考试中因违纪违规,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对具有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
3、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和专业,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
4、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满2年”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或曾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及以上的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
6、招聘岗位另有户籍、学历、学位、资格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1、注册报名
时间:11月10日9:00—11月12日16:00。
报名网址:宁波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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