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师资现状和年教师招聘计划,经商市有关部门同意,决定面向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第一批事业编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面向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第一批事业编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72名。具体招聘岗位、指标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对象
(一)高考第一批次录取专业的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师范类毕业生(全国重点高校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受师范类限制)。
(二)本科为师范类毕业(或研究生为教育类专业)的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全国重点高校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受本科师范类限制)。
(三)小学语文岗位允许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高考第一批次录取专业的年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信息技术岗位允许高考第一批次录取专业的年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高专业岗位允许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四)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本科及以上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
四、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并安心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服从组织工作安排,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惩处记录。
(二)年龄条件:年龄要求在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生源地和户籍条件:须是浙江省生源或户籍(全国重点高校本科毕业生,研究生,音乐、体育、信息技术、职高专业岗位生源地和户籍不限)。生源地须提交高中毕业证书予以界定,户籍入户时间截止年10月31日。
(五)专业条件:要求所学专业须同报考岗位学科对口。
(六)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备注栏要求。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统一考试、体检、考察等办法择优聘用。具体程序及办法是:
(一)报名
报名分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含现场补报名)两个阶段进行。
1.网上预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为年11月10日—11月16日(8:30——17:00),在此规定期限内,宁波地区考生登录余姚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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